我做担保帮朋友贷了5万,也帮他还了贷款,现在他不还我钱,起诉有用吗?

2025-04-01 0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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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您替朋友偿还了钱款,承担了担保责任,您有权向朋友追偿,朋友暂时无力偿还,所给您打了欠条,意味着您与朋友就还款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在时间到了,对方不还款,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其追讨钱款,另外诉讼时效是两年,您应当在还款到期日开始的两年内主张您的权利,建议您尽早起诉,待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