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查封,社保停了,是不是就算自动离职

2025-03-22 14: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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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自动离职是实践中常用的口语化词语,在法律用语中并没有该词语。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一般是劳动者没有经过用人单位的许可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己没有任何理由就不上班的情况。用人单位被查封的,导致劳动者无法参加工作的并不属于自动离职。

  2. 若用人单位被查封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主体不存在了,自然不可能缴纳社会保险。此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 若用人单位被查封,但并未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用人单位主体还存在的,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解封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2:

公司被查封,社保停了,按道理是公司的问题还需要赔偿你损失了,这个不算自动离职,需要把档案什么的转出来,还是需要公司和你来操作的,比较麻烦。
这个不算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自己没打招呼离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