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重新补办以前的身份证还可以用吗?

2024-10-30 22: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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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因为现行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不能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所以身份证在补办后丢失份证在有效期仍可以使用。公安部已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居民身份证的安全可靠。最大限度来防止身份证丢失后被盗用的情况。居民补办身份证时,身份证号码不变,里面的住址等信息一般也不变动,唯一发生变化的是证件的签发日期。当公安机关进行查验时,就能识别旧证失效,新证是有效的。但这种识别仅仅局限于公安机关的系统里面,而使用仍在有效期内的旧证去银行办业务、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等,系统照样判断此证“真实有效”。

回答2:

只要原身份证没有过期,芯片没有损坏就给继续使用。

户籍地办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3.换领缴纳工本费,每证20元,补领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1.各地区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应参照各省市具体流程。  

2.申请办理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2.2017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回答3:

办理新身份证期间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使用
按规定在领取新证后旧身份证即不能再使用,未丢失的需要交回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但是旧证在有效期内不需要使用机读项目时通常仍可继续使用,这是身份证制度的一项缺陷(公安机关将建立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在社会上继续使用。)。

回答4:

身份证丢了,新补办了身份证,旧身份证还有效吗?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