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货车司机,给托运部开车拉货,拉货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我全责,本人小腿粉碎性骨折。可以走工伤吗?

2025-02-23 17: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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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导致第三人伤害的,是要由雇主来承担的。当然,如果车祸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你有重大过失责任(比如说你醉酒驾驶或者负全责之类的),那车主和你要负连带责任,也就是被撞者找你、或者找车主赔都可以。

回答2: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