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负主要责任对方伤者医药费是不是我方

2024-11-08 06: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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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对方是机动车辆,那么伤者要付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辆,那么伤者要付20%的责任。
伤者的总医疗费在1万元之内的事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垫付。总医药费超过1万,以后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所以,如题。并不是所有医疗费由车方你来承担。

回答2:

要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

回答3:

首先,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

再者,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最后,交通肇事者积极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