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
1950年2月,广西省人民政府在南宁成立。1951年5月,广西全省匪患消除,社会秩序全面恢复。1952年底广西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后,各地普遍开展土改,社会风貌得到根本改变。
经济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广西集中力量发展工农业,国民经济快速赶上全国发展步伐。
1953~1956年,通过三大改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全省初步建立。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广西进入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扩展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祖国南疆,位于东经104°28′~112°04′,北纬20°54′~26°24′之间,北回归线横贯中部。
东连广东省,南临北部湾并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与云南省毗邻,东北接湖南省,西北靠贵州省,西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壤。行政区域土地面积23.76万平方千米,管辖北部湾海域面积约4万平方千米。
广西地处中国地势第二阶梯中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两广丘陵西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现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总体由山地、丘陵、台地、平原、石山、水面6大类构成。广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地跨珠江、长江、红河、滨海四大水系。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历史
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于1958年3月5日,当年3月15日,广西各地举行了隆重的纪念活动,当时的广西区人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将3月15日定为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区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