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郊区老宅基地2014年翻建三层楼房当时不知道还需要审批宅基地内只有我父亲的一个户口。

2025-02-28 19: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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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是不是违建镇政府不能做决定,执行县政府决定可以。另外迁移户口为什么要镇政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