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印发通知,强调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通知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通知还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
通知还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专家指出,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到8年,这意味着我国前些年投入市场的新能源电池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预计今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可达50亿元规模,2020年预计增长至100亿元规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