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效力。应是人道主义的补偿,而不是人道主义的赔偿。如果谈赔偿,肯定是因为有赔偿责任,而补偿不同,补偿是出于人道主义,是没有赔偿义务的。权利和义务往往是对等的,因为没义务,所以对应的,对方就无权利。补不补?补多少?全看补偿者的个人意愿和承受能力。当然,如果双方自愿签了补偿协议,就肯定具有法律效力。
一、自愿履行的人道主义赔偿,没有强制约束力。
二、如果是出于存因果关系与公平原则,无过错方给予损害方的人道主义赔偿或补偿,且双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