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州、郡、府佐吏有司马一人,位在别驾、长史之下。“司马”是州刺史的别称,当时实际上是闲职,没有任何职权。殷商时代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徒、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掌军政和军赋,春秋、战国沿置。汉武帝时置大司马,作为大将军的加号,后亦加于骠骑将军,后汉单独设置,皆开府。隋唐以后为兵部尚书的别称。主要职能有:管理国家军赋,组织服役人员进行军事训练和演习,负责执行军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