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应该有她的。因为她必定是已经和你父亲再婚了,如果是拆迁或离婚按我国继承法规定是有她旳。要想不给那你父亲必须写出书面材料,通过公正才能有实效的,所以此事要早做准备。
农村的老房子是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固定资产证,你父亲说以后会给你继承可以但是怕有后患,可以让你父亲现在写出证明到公证处作证明,说明是婚前财产后老伴无权处置和继承的,但你现在无权干涉你父亲的婚姻生活,也有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没有,这属于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拥有住房,在婚姻期间发生拆迁,拆迁利益如何归属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拆迁时只是对房屋进行征收,不考虑家庭成员婚姻与否,拆迁利益是被拆迁房屋的转化形态并没有改变财产性质,因此拆迁利益仍然归一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在拆迁时根据家庭成员进行安置,有配偶的安置利益,所以配偶享有的这部分利益属于配偶所有。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那拆迁利益自然归双方所有。
首先是,他们结婚时,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没有,你继承没有问题。如果有,那,关键就在你父亲啦。如果,他能将老宅子,作为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并写明身后,由你继承,这样就比较简单,也是法律保障。再有,就是,如果,他不进行公证。且他们都生活十年了,那就要按下面的办法,进行分割:首先,你母亲那份,你可分得,全部房产四分之一,然后,在你父亲过世后,你可分得父亲份额的二分之一。这样会比较麻烦。所以,你还是和父亲商量,按婚前财产约定,并公证,那样会减少很多麻烦,免得日后纠结。希望,能够帮到你,再会。如若认同,请采纳。谢谢!
你好,这属于婚前财产需要你父亲写遗嘱,并由村里作证签字房产才属于你的,但是继母存活一天房产还不能到你名下(拆迁可以归你支配),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