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乱收费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2025-03-13 19: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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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们小区的楼房只有5层,那么供暖的时候,不应该收取二次增压费,小区物业的确是乱收费,可以去住建局的物业科进行投诉。

物业乱收费,有投诉渠道。

01
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这两种价格适用范围不同: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及非住宅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代收费政策:
配备有电梯和二次供水等设施设备的物业,其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代收代管。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列账,专款专用,滚存使用,并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住宅小区共有部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主城规划区内住宅小区(含商住一体混合型小区住宅部分)物业共有部分的停车设施,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昆明市住宅小区物业共有部分的停车设施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

02
物业服务收费不合理?以下两个渠道来解决 

一、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乱收费行为
居民在遇到物业服务乱收费行为时,可保留相关收费票据等证据材料,通过拨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反映乱收费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受理。

二、建议业主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按照《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居民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业主大会的委托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的内容、服务质量重新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双方协商一致的,报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和住建部门备案;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请求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部门协商确定。

回答2:

物业乱收费可以去业主大会反应,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同时,可以直接和物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收费,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回答3:

像小区物业乱收费这种情况的话,你们可以举报到物价局。也可以业主到业主委员中心去让业主委员会解决,会更好一点。

回答4:

政府行政部门有个物业办公室,有事可以去反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