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有利于从国家层面规范各项相关建设工作。
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各地规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各部门上下的衔接协调和同口径统计。有利于“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式的有效落实。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在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土壤改良、培肥地力、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建设等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体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重大思路性转变。要通过国家标准的实施,引导各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重视并建设好耕地的内在质量,确保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增产能力持续提升。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第一章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成效与经验。为解决农业生产徘徊不前、粮食产量连续多年停留在8000亿斤左右的问题,在总结以往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自1988年开始设立土地开发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20多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是公共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历史使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