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么样办理离婚?

2025-03-07 00:58: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相应的离婚方式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回答2:

对方不答应离婚,想离婚就需要起诉离婚。递交起诉书、法院立案、起诉书副本交被告、被告答辩,法院必要的庭前调查、法院根据本身工作忙闲安排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判决,判决生效(上诉的话进入二审)。最少时间也要2—3个月。

律师费由当事人和律师双方协商,包括按案件计价(相当于“起步价”),现阶段大概需要2000元左右(律师代理案件也需要付出一定的机会成本,收费过低的话律师都没办法生活了),具体标准各地不同。另外按照标的额计价,一般按4%,如果家庭财产数额较大,费率可以降低。按标的额计价还有两种计价可能,一种是按照正面财产,另一种是按照“总资产”(包括欠债数额),各地算法也可能不同。
再则,法院的诉讼费,离婚案件,如果对方没有大的过错(如婚外恋、虐待、家庭暴力等),诉讼费双方分摊。那么是按照正面财产收费还是按照“总资产”(包括欠债数额)收费,那就没有多少商量余地。而律师收费除了“起步价”,按标的计价的部分还是可以协商。

关于子女抚养,最后法院裁判为准。但法院裁判应该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子女利益,双方抚养子女的意愿,抚养能力,对再婚有无影响等等。 子女抚养一般需要双方负担抚养费,未抚养的一方要向对方支付自己所负担的份额。

附加说明:关于分居两年问题,不是离婚与否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离婚的必要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这“感情破裂”的最后认定,还是根据当事人的语言表达(表示坚决要离婚)。离婚的充分条件,除了“分居两年”,最主要的还是口头表达“坚决离婚”。也就是说,虽然分居两年了(破裂的症状之一),但是双方都没有说离婚,那么感情还是算“和谐”的。

对于分居两年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周围群众就可以证明,因为“分居两年”不是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法院只是作为“感情破裂”的参考。对于到底是不是分居两年,采信不会太严格,例如,分居“一年零十一个月”也可以说是“分居两年”了。

如果对方玩“失踪”,那么“失踪两年以上”,可以先申请法院宣告其“失踪”。但对方都“失踪”了,子女抚养就不好叫对方抚养了。如果对方失踪4年以上,可以宣告申请法院宣告对方“死亡”。在对方被宣告“死亡”后,你可以继承他的“遗产”,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你与别人结婚,“死亡者”出现,那么你与“死亡者”也不能恢复婚姻关系(即使与第二任丈夫离婚之后)。但“遗产”要适当归还。对方被宣告“死亡”后,当然子女也无法让“死人”抚养。

婚姻作为人生大事,结婚容易离婚难,真的那么“自由”的话,也没有“慎重考虑”这个词了。离婚本来就是婚姻的一次失败,也是人生的一次重大失败。到了这个地步,当然应该尽量挽回损失。但是能否把大部分损失都挽回,这是有难度的,最高明的律师也不一定令人满意。离婚诉讼程序(到“离婚成功”)需要很长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两三年),而且,还需要注意安全、顺利(毕竟婚姻关系对双方、双方亲戚都很重要,要防止矛盾激化)。对此要有思想准备。

回答3:

最好最快的方法就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律师费一般是根据案件的标的来收费,几千块是最起码的了.
收集好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包括其他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这样法院判离的机率比较高.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家庭环境,收入水平,个人素养等方面)来综合判定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成长,如果你不想要孩子,那么就可以从这些方面去证明,男方的条件比你优越,孩子和他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她的成长.

回答4: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一般两个时间,前一时间长短由你们当事人决定,主要是准备材料时间,另一时间是办理时间,时间是一天。大约是2000-5000元;要到律师所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对于你不想要女儿这个问题是对于你们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由法院做决定的
要等法院来判决

回答5:

我要离婚了怎么办?这样就是“快要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