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写明探望女儿的时间,我还可以去法院申诉前夫吗

2024-11-08 08: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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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可以去。
夫妻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对子女都有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不仅指探望人看望子女,还包括探望人与被探望子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的正常生活、沟通与交流等多个方面。对于通过探望权的行使,能够使子女与探望其的父亲和母亲之间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能够使子女在探望中获得平时单亲抚养下得不到的关爱,从而使子女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同时能够增加探望者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探望子女的时间、方式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从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予以裁决。
  探望权是父母对子女行使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享有此权利。

回答2:

根据《婚姻法》,虽然离婚但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探望、养育,孩子判给一方或协议归属一方仅仅是抚养的主要方面,另一方依然有权探视子女,探望权受法律保护,不以协议作为要件。

回答3:

很肯定的告诉你,是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法院明确探视权的行使方式的。这种案件很多,经常二者会发生矛盾,但子女还是双方的子女。为避免矛盾再次发生或者升级,可以到法院一次性把问题解决。

回答4:

现在你们已经离婚了如果告他只能要求在赔偿那个你的损失,你是可以随时去看望女儿的,因为你有探视权他是无权给你规定时间的即使规定了也无效

回答5:

你可以要求子女的探视权,同时抚育子女也是父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