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如下:
1、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2、须提供房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本人账户。
3、可使用已有的相应托管银行的账户,但账户须是本地账户且具有个人转账功能。
4、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贷款银行应于办理产权登记前发放贷款,将贷款存入指定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5、交易双方特别是出卖方要妥善保管存折、不要将存折交予他人,密码不要外泄。
扩展资料
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的注意事项有以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金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注意如下:
1、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2、须提供房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本人账户。
3、可使用已有的相应托管银行的账户,但账户须是本地账户且具有个人转账功能。
4、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贷款银行应于办理产权登记前发放贷款,将贷款存入指定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5、交易双方特别是出卖方要妥善保管存折、不要将存折交予他人,密码不要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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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监管:
1、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到房产交易过户完成,一般需要1至3个月的时间,房产交易中存在“先付款还是先过户”的问题,如果对交易资金没有任何监管措施,很容易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只有采取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这两种方式才是真正确保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
3、这两种模式都是通过银行的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的冻结,在没有买卖双方约定授权的情况下,其他人员均动用不了资金。
4、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房款交割模式,都会让资金划转存在一定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金监管
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到房产交易过户完成,一般需要1至3个月的时间,房产交易中存在“先付款还是先过户”的问题,只有采取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这两种方式才是真正确保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这两种模式都是通过银行的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的冻结,在没有买卖双方约定授权的情况下,其他人员均动用不了资金。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房款交割模式,都会让资金划转存在一定的风险。
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当规定期限内购房者过户后,该资金将划转到原业主的账户下,否则将划转到购房者账户下,因此资金监管需要买卖双方都在监管银行开有账户,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流程:
买卖双方携带银联标识储蓄卡,在任一链家门店即可办理理房通托管;
协议录入-绑定银行卡-上传备件-打印协议-刷卡付款-备件处理-房款解冻
经纪人/助理在门店托管系统录入交易编号,自动同步买卖双方、交易标的及监管金额等相关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绑定银行卡;
上传相关备件(根据系统界面提示录入即可);
买卖双方签署托管协议(系统生成),协议彩色打印四份;
买方通过银联POS机将托管资金划转至理房通托管账户并冻结;
将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两份托管协议、银联POS小票及委托公证书或手写委托书(若有)快递至金成建国5号交易中心资金监管组;
根据协议约定的解冻条件,当天过户,且备件(过户专员签字的新房本复印件/或(契税票+领证通知单)复印件 )齐全,T+1个工作日解冻。
备注:(过户专员批量交接部分房本复印件至文件管理岗)
资金托管需要提供一下资料:
买方:银联标识储蓄卡(本人他人均可)
卖方:本人开户的储蓄卡(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民生、广发、光大、招行、浦发、北京、邮储、平安、中信、兴业、华夏、上海)
卖方本人无法到场需提供委托公证书,买方本人无法到场需提供手写委托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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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2、银行审核买卖双方的资质,并与买方签署贷款相关合同。
3、评估该套房产,根据评估报告确定首付款金额。
4、买方支付首付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5、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6、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首付款。
7、银行见他项权利证后,支付尾款给卖方。
1、地税局需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套(若卖方夫妻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套(如果卖方配偶已经去世还需要派出所的死亡证明一份)
2、房管局需要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原件、新测绘图纸两张,免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如省直房改房还需已购公房确认表原件两份和附表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税费
一、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买卖双方应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在所选定的托管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为了增强房产交易资金的安全性,我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资金存转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的,买卖双方应事先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提交在该银行的个人账户,这样无论买方将售房款存入“专用账户”,还是产权过户办理完毕后,托管机构将售房款由“专用账户”转入卖方账户,都能够保证交易资金即时到账,避免了因交易资金转账时间过长给交易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提高资金监管业务的时效性和便利性,因此,敬请广大客户予以理解。
二、提交给房管局资金托管机构的账户名称应是房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账户。
在实际办理业务的过程当中,工作人员曾遇到卖方账户非本人账户的情况。目前个人账户除了存折以外还有银行卡,有的客户的银行卡背面没有签名,无法看出户主是谁,等到最后办理转款的时候,托管银行录入账户才发现与托管协议签订的客户名称不是同一个人,无法办理转款手续,这样不仅给托管机构、托管银行的工作造成不便,也直接给客户本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时,请务必提交买卖交易当事人的账户。
三、交易双方当事人可以使用原来的相应托管银行的账户,但该账户必须是本地账户。
有些客户事先已经有了相应托管银行的账户,在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时不必再开设新的账户,但是双方所提交的账户必须是本地账户,很多账户非银行工作人员有时无法从账号本身看出是否是本地账户,只有到了最后转款环节、银行转款时才能看出。托管机构的“专用账户”是不能进行异地转款的,结果造成无法转款,因此,为了能够保证卖方的资金及时到账,特提醒广大交易双方特别是卖方客户,签订资金托管协议请提交本地账户。
四、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按照资金监管的相关要求,贷款银行应提前发放贷款,将贷款存入指定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买卖双方利益,我市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实行全额资金监管,除了少量定金外,买方应将全部房款存入托管机构“专用账户”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对于需要银行贷款的也就相应的要求银行要提前放款。银行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可以要求具有担保资质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由此便会产生一定的担保费用。担保机构为客户提供担保后,会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为客户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
五、交易双方特别是出卖方要妥善保管存折、不要将存折交予他人,密码不要外泄。
在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时,买卖双方会和资金托管机构签订《济南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事先约定好买方的存款账户和卖方的收款账户,而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由于一些百姓缺乏房屋买卖经验,便会委托中介机构全程代理,这时,一些中介机构就会趁机持卖方身份证原件开设一个存折,并在签署协议时提供给资金托管机构,房款到账以后不但不通知卖方本人,还埋怨托管机构工作效率慢,资金不能及时到账,使客户产生了误会。其实,资金托管机构和中介公司之间并没有业务往来,买卖双方与资金托管机构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也与中介机构无关,资金托管机构只是在交易完成时,按照相关约定把房款转到《济南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中所约定的卖方账户上。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交易双方,为了维护买卖双方自身的利益,到房管局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时,请按照相关要求,持有效证件亲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不要随意将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等重要证件交给他人保管,密码不要外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