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2025-04-08 0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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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什么是非理性因素。狭义:在人的知、情、意这三大类意识要素中,“知”包括主体的感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属于人的理性因素;“情” 即情感,包括动机、欲望、信仰、习惯、本能和“意”即意志、信念、等精神要素,一般不以理性思维为基础,在主体结构中属于非理智、非认知的方面,因而被称为“非理性”的因素。 广义:另外,在认识过程中不能被逻辑思维的概念所包含的主体心理形式,如幻想、想象、猜测、顿悟、直觉、灵感等等,也包含在人的“非理性”当中。 人的非理性因素分为两类:——(情感与意志)不属于人的认识能力,而是作为一种精神力量渗透到主体的认识活动中,并对其发生影响;——(形象思维与直觉思维)虽然属于人的认识能力,但它同逻辑的、自觉的理性1、情感与意志(本身不属于人的认识能力)2、形象思维与直觉思维(是人的认识能力的一部分) 形象思维:在形象地反映客体的具体形式和姿态的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意象、联想和想象来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思维形式。
  直觉思维:指不受某种固定的逻辑规则约束而直接获得某种知识的能力,或者说是人们通过下意识直接把握对象的思维活动。
  (二)非理性因素的作用1) 非理性因素对认识辩证过程具有激活和驱动作用(动力、诱导、激发)实践是人一切活动的动力,也是认识活动的内驱力。这种内驱力需要一种发达的媒介来强化、激发。非理性因素通过对认识辩证过程激活和驱动作用,促使主体思维处于紧张和觉醒状态,以便形成关于客体的完整认识,实现认识的目标。2)非理性因素对认识辩证过程具有调节作用 表现在: →促成思维定势的形成 →解除思维定势3)参照作用。每一事物都有多方面的规定性。人们在判定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时,是通过参照主体的意志、情感等非理性因素,把与自已的需要密切相关的对象突出出来,作为认识的客体。4)对善和美的价值追求。
  (三)认识中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及其关系(1)理性因素:一般指人的意识中的理智、认知、理性和逻辑思维因素,是以概念、判断、推理、假说和理论体系的演化来反映客观世界和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本质。特点:具有自觉性、逻辑性即严格的程序性、规范性作用:在认识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2)非理性因素:指人的意识中的非理智、非认知、非逻辑因素,包括自发的情感、动机、欲望、意志、信念、习惯和本能(狭义)以及不能被逻辑思维完全包括的想象、幻想、直觉、灵感、猜测(广义)等。特点:具有不自觉性和非逻辑性。作用:在认识过程中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3)、逻辑方法与非逻辑方法的关系 在逻辑方法走不通的地方,需要用非逻辑方法开辟新的道路
  当非逻辑方法打开道路后,需要逻辑加工,架起“逻辑的桥梁”
  逻辑因素与非逻辑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共同促成人的认识由感性向理性、由现象向本质的飞跃。
  总之,非理性因素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例:情感、意志,形象思维与直觉思维等。 非理性因素又同理性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非理性的因素对理性因素既起着动力调控的作用,同时又受到人的理性因素的决定与制约。认识运动的辩证性表现为,认识的发展绝不是单纯的按逻辑程序循序渐进的过程,也不是单纯的无逻辑或非逻辑的跳跃、飞跃,而是逻辑的循序渐进过程和非逻辑的跳跃上升过程的有机统一。这一理论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新成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加了新内容,对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回答2:

非理性因素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动力作用,诱导作用、调节作用和选择作用。
认识活动是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理性因素起主导作用,决定着认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非理性因素是认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是对理性因素的重要补充,两者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认识活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