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工商登记制度允许“一址多照”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后,企业对注册登记的住所条件也将有所放宽,在新版营业执照上“一址多照”就是一个突出体现,从而更有效地释放了场地资源、降低了成本,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允许能有效划分区间的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对有投资关系的市场主体(如:将总公司地址作为分公司的地址)、各类开发区(园区)内市场主体、以及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需要的经营场所没有那么严格,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登记。
现在全国各地工商局都在执行一址一照政策,以前注册的企业进行核查清理落实实际经营场地,排查无法在注册地址联系的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处理,清查未实际经营无实际经营地址的空壳皮包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到期后不予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新注册的企业进行地址核查后才准予注册,完善三证合一全国一码通政策。
一址一照允许有投资关系的企业注册,也就是说允许有关联的股东的企业新注册,但要划分办公区域间隔,也允许一址一照注册企业或股东再出资设立多家企业,同样执行要划分办公区域。
一址一照对于产业园区、孵化园、创业园等园区地址提供地址资料注册的企业不在此列,可以一址N照,在工商局电子商务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