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但武汉中墺整形医院称,王贝的家属并没有提出尸检要求。
王贝15日死亡,但消息却在一周多后才传出,医院也陷入“隐瞒死讯”的质疑中。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武汉中墺整形医院核实网络传闻时,院方仍表示“王贝死亡”纯属谣传。
对于院方起初隐瞒死讯的行为, 王贝的主刀医生汪良明称,这是经过王贝的母亲同意的,她也并不准备告医院,“现在她承受的精神压力非常大,她之前与医院协商,希望这件事情不要传播出去,毕竟女儿的身份不是普通人。”
武汉市江岸区卫生局医政科的郭科长表示,假如死者家属不同意尸检、不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那么此事件如何善后处理一般将由死者家属与院方协商解决。 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欣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王贝因整容 王贝演出照片(6张)
死亡的责任承担问题,涉及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两个方面。
郑欣表示,医院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无任何过错,否则肯定要对王贝的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即使主刀医生具备医生执业资格,也要看医务人员在给王贝整容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如存在这种情况,则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郑欣说,“如果涉及追究刑事责任,不取决于家属是否追究,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