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未下,户主死亡,可以变更为配偶活着子女的户主姓名吗?需不需

2024-11-02 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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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法律上讲,公民死亡时,其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其死亡后,已经无权领取房产证。房产证,只要颁发给其继承人或房产权利的其他承受人。

  一、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凭此公证书,再办理房产登记。

  1、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2、凭购房合同以及发票等材料,确认房产的权属,经审查确认产权后发给《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或承受房屋的公证手续;

  4、继承或承受人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