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分包如何交税

2025-02-24 22:24:0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没说6月份公司要支付分包款多少,是按比例支付吗1800*(500/2000)=450万?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总包方企业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差额纳税,应税营业税额为1800-450=1350(万元)。
同时,《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也被明确废止。也就是说,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由分包方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因此,分包方甲公司应就取得的分包收入450万元自行纳税申报。

开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应税劳务行为人为纳税义务人,总包人和分包人如果从事建筑安装劳务,他们分别是两个纳税人,依据营业额申报纳税。所以分包人按照分包营业额申报纳税后开具分包发票,总包人按照总包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申报纳税,经审核批准可以开具总包发票。

回答2:

  1、纳税人是单位企业的情况:(1)、有项目登记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2)没有做项目登记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2、纳税人是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个人承包、个体施工单位的: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5%)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分包开票后,总包凭分包的开票凭证进行抵扣。

回答3:

你按总包减去分包的数交税,可能要准备好合同备查。不知道现在分包工程是否在工程所在地交税,你可以问当地税局的要求。如果是的话,分包方带好分包合同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代开发票,你可以凭合同和分包发票作抵扣税款的证明。

如果是1800,你可以按比例算出分包的款是450,那你就1800-450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

分包方的税是由分包方自己开票的时候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