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且试用期(服务期)已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 5.按照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参照管理单位中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调入机关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