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条例对民用建筑的通道的宽度要求

消防条例对民用建筑的通道的宽度要求
2025-03-18 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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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障碍通道
1、 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 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 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 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 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 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 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 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应设高0.85m 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 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80m。
B 走道的两侧必须设高0.85m的扶手。
C 走道的地面必须平整,并选用防滑和遇水也不滑的地面材料。
D 在走道两侧墙面的下部,应设高0.35m的护墙板。
E 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设计成圆弧墙面或45度切角墙面。
F 在走道一侧的地面,应设宽0.40m至0.60m的盲道,盲道内边线距墙面0.30m。
G 走道内不应设置障碍物,走道的照度应达到200LX。

3、 扶手
1)在坡道、楼梯及超过两极台阶的两侧及电梯的周边三面应设扶手,扶手宜保持连贯。
2)设一层扶手的高度为0.85m至0.90m,设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的高度为0.65m。
3)坡道、楼梯、台阶的扶手在起点及终点处,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4)扶手的形状、规格及颜色要易于识别和抓握,扶手截面的尺寸应为35mm至50mm,扶手内侧距墙面的净空为40mm。
5)扶手应选用优质木料或其他较好的材料,扶手必须要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