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or Over-Allotment Option), 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
“绿鞋机制”因美国波士顿的绿鞋制造公司(Green Shoe Manufacturing Co.)于1963年首次公开募股(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在随后的50年,这种机制被频繁使用,目的是为了减少承销商在首日交易中的部分风险。
如今,该机制已成为多数IPO的组成部分。尽管当初的绿鞋制造公司已经成为今天位于麻省列克星敦市的Stride Rite公司,但“绿鞋机制”却早已名闻遐迩。2014年9月,阿里巴巴集团首次公开募股时使用了这一机制,使其成为有史以来全球最大规模的IPO。
扩展资料:
绿鞋机制的使用方法:
1、在许可卖空的情况下,如果超额配售未获发行人许可,则被称为"光脚鞋"(Bare Shoe),一旦股票上市后股价上涨,包销商就必须以高于发行价的价格购回其所超额配售的股份,从而遭受经济损失。
2、行使超额配售权,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可以多融入资金,对于承销商来说,则可以按比例多获得承销费,利于新股的成功发行,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因而是多赢的安排。
3、超额配售的股票会配售给与承销团关系密切的投资者,由于配售价格与发行价一致,并低于市场价,投资者有利可图,主承销商也可借此进一步巩固与各财团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绿鞋机制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or Over-Allotment Option), 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
其实完整的绿鞋机制有很多种条件,最后结局也不同。我只举例说一个在中国市场上最常见的情况:在中国,股票发行一级市场申购阶段,承销商就先多发行15%的股票。中国市场还没有发行失败的先例,一级市场申购者往往都会超额认购,所以多发的这些股票通常都能卖出去。然后承销商将其中15%的股票扣下来暂时先不给战略配售者(承销商已经收到钱了,所以只是形式上不给,实际上,这些战略投资者反正有禁售期限制,所以也不在乎晚30天后才到手)。等到股票上市后,只要股票价格不跌破发行价,over,凭空多发了15%的股票,上市公司和承销商皆大欢喜。如果跌破发行价,承销商要从市场上买回最多15%的股票予以注销。这个时候要从上市公司和承销商到嘴的肥肉里再往回掏,所以承销商和上市公司都会尽力避免股价跌破发行价的。但是,如果万一真的市场形势不好,承销商认为大势已去,破发不可避免,那么承销商会尽可能用低价买回那15%的股票,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承销商自己赚的。绿鞋机制里没有一条说,承销商必须按照发行价——就是通常所说的“护盘”——去买15%的股票。
你好绿鞋,也称“绿鞋期权”(Greenshoe Option)或“超额配售选择权”(Over-allotment Option),因美国绿鞋公司在1963年IPO时使用而得名。绿鞋是发行人根据承销协议赋予承销商的一项权利,是一种弹性机制安排。获得此权利的承销商可按照同一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15%的股票(以下简称“绿鞋规模”),至于最终超额配售的结果则视市场情况在后市稳定期(一般为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结束后确定。具体来看,在股票上市后的后市稳定期内,如果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发行价,则承销商可以行使绿鞋,要求发行人增发相应数量的股票,从而增加二级市场供给;如果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较弱,承销商将动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票,减少二级市场流通的股票数量,以支持股价表现。这样看,在配合适当的交易策略时,绿鞋机制的行使可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股价下跌或使股价维持在不低于发行价的水平。
在中国IPO历史上,只有今年的农行和2006年的工行IPO时采用过这项机制。
以农行举例来说,农行此次计划发行222亿股,按照不超过15%的超额配售比例,农行通过绿鞋机制可向申请认购超额配售的投资者再发行33.3亿股,按照发行价2.68元计算,可超额募资89.24亿元。这也就意味着,按农行上市首日103.1亿股流通股计算,承销商可承接33亿股抛盘,约占当日可流通股三分之一。以此计算,只要换手率不超过30%,即使市场上只有卖家,没有买家,农行的主承销商也能消化掉卖家抛出的股票,保证农行不破发。
前面说得绕来绕去,也不清楚。我变个角度简单来说一下:在中国,股票发行一级市场申购阶段,承销商就先多发行15%的股票。中国市场还没有发行失败的先例,一级市场申购者都会超额认购,所以多发的这些股票一定能卖出去。然后承销商将其中15%的股票扣下来不给战略配售者(已经收了钱了,只是名义上不给,实际上,这些战略投资者反正有禁售期限制,所以也不在乎。到了30天后才给)。等到股票上市后,只要股票价格不跌破发行价,over,凭空多发了15%的股票,上市公司和承销商皆大欢喜。如果跌破发行价,承销商要从市场上买回最多15%的股票予以注销。这个时候要从上市公司和承销商到嘴的肥肉里再往回掏,想想有多大难度吧。另外,如果真的大势已去,破发不可避免,那么承销商会尽可能用低价买回那15%的股票,中间的差价就是自己赚了,而不会傻到用发行价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