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实行社会保险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保险,即使员工签订了“自愿不买保险,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的协议也无效,如果仲裁或者司法,用人单位也同样要承担责任。
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3、在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这种行为严重违法,员工一定要尽快维权社保
对于私企来说,从费用角度看。肯定是能拖则拖,能不交就不交的。因为公司承担费用太高。效益不好的企业缴费有些力不从心的。单位要承担差不多30%费用。个人是10-11%
比如你所在省最低缴费基数工资是2000元。
那单位要出600元,居民户口个人出220元(养老8% 失业1% 医疗2%) 农村户口10%(个人不用交失业)200元。
单位每一个人参保,国家就要收800-820元走。企业要承担600每人每月(年年还要往上涨)。若个人没有生育险、失业金报的话。600元几乎和个人不相干。这对效益不好的企业那是如履薄冰。所以不大会主动去交的。
倘若企业招工不难的话,员工提出要社保。单位就会找理由开掉你另行招人。或者帮你投保但是把你现在到手的工资水平上直接扣减600、800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你也拿他没办法的)。
要想在公司做,公司不想给你交保险,自己工资又不想降低的,那估计难得。除非老板肯自己少赚点钱,抠出来给员工交,良心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