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适合让右原则,也就是你右侧的车辆先行。
在你的事故中,对方由西向东行驶,你是由南向北行驶,那么对方就应该让你先行,因为你在对方驾驶员的右侧,适合然后原则。但对方没有让你先行,发生事故对方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
在让右原则中,不分撞在什么部位,都是没有让右侧车辆先行的主要责任,或者全责。打你的事故实在厂区内发生的,如果厂区内的道路不是公共的,只是单位车辆行驶,应该不是交警管辖的范畴,属于单位的安全科来负责的。如果尽管是厂区的道路,但公共车辆也可以行使的,还是对交警管辖,报警,有交警划分责任。
右侧优先,你全责。
大家都是直行的话,那就知己承担了
这个是古铜色车由南向北,银色车由东向西,古铜色(也就是楼主)应该让右。没办法交规就是这样,虽然我也觉得交规这条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