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去一年多了,是还可以起诉的,但是诉讼一定是以你超过法律保护期(仲裁时效)而判决(裁定)败诉。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05月0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你具有工伤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有向用工单位主张自己工伤权利直接证据(对方签字的书面记录、挂号信、录音、录像)的:那么就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