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股东借款归还利息的分录

2025-03-01 17: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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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关于利息分录:

利息应首先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借款期间分月计提利息(不是实际支付,是一种账上的处理)。
例:甲公司在1月1号向乙借款60000,借款利息年利率8%
那么在每月的月末都应计提利息,分录如下:(注意此处并非实际支付)
每月应计提的利息:60000*8%÷12=400
借:财务费用 400
贷:应付利息 400
(二)关于实际支付利息。
在现实中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应根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利息支付时间来支付,如果正文中未规定,可查看补充协议。如果都没有明确的话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章借款合同第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