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
但对四个直辖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对十五个副省级城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副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
总的来说,省市县的行政级别是逐级递减的。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名称: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名称: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名称: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乡级)管理区、(县辖)区、(县辖)市(台湾省专设);
(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名称:村、社区、(村级)管理区;
(六级行政区)组级行政区名称:村民小组、社区居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