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肇事者没有经济收入,由其父母先行垫付。
肇事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应该负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和造成你哥哥死亡的侵权赔偿民事责任,至于其没有赔偿能力,其父母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肇事者是没有经济收入的应该由其父母先行垫付。
根据《民通意见》第161条规定:“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因此,肇事者致人重伤应负侵权赔偿责任,若其没有经济收入,其侵权责任由其扶养人先行垫付。但是如果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不是因其没有经济收入的话,那只能有肇事者自行负责,延期给付。
综上,还是有可能通过其父母的先行垫付获得赔偿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有的,直系亲属有为当事人提供连带赔偿的义务(这要是在肇事者身份特殊的情况下,比如未成年,精神疾病等等)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他的父母,没有义务为他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其父母可以自愿为儿子对外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已成年,且正常,从法律上讲,自己负责,父母无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