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此类问题我碰见很多回了,而且答复也很多了,都懒得打了,简单的说吧,收取任何费用要有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上有收费项目,收费地点,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如果没有,你可以拒交或者到物价局去反映问题。而且你们当地应该有《条例》规定了夜间停车多钱,临时停车多钱的文件,你自己查下,大连这个城市临时也是2元,夜间3元,但是有些人收临时3-5元,夜间5-10元,但是那是违法的,你可以不交。
如题,这个物业是谁请的?不是业委会是谁给找来的呢?合同是否具有有效性、合法性呢?如果是开发商,那就是前期物业管理,那你们单位自己赶紧成立业委会,只要选聘物业公司了,不管现在这家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是截止到哪天,都无条件解除的(根据物权法——前期物业管理)。
而且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停车场归全体业主所有,你要看看共建内的停车场是不是开发商早办产权了,只是你们不知道,那样的话停车场就不是你们的,如果小区的规划图内设计了露天停车场,那归你们全体业主所有,物业还收什么费呢?既然收费了就应该是“保管协议”的费用,因为维修有维修基金利息,车场又归业主,你收费就是提供服务,你提供的服务是什么呢?而且物业现在占用了一楼停车场当办公室,你可以看下你们小区的规划图(红线图),里面有规定的物业办公和经营用房,现在占用停车场就是侵占了小区业主的利益,那物业办公用房哪去了?是不是让物业出租了?或者卖了?再用你们业主的利益去当办公用房?
但是平心而论,如果你不交或者你拒绝性和煽动性大,很可能你的爱车会遭到破坏,现在此类车损案件比比皆是,大家都知道是谁干的,只是没有证据罢了,何必呢?还是和物业好好说说,按最低费用一下交一年得了,然后偷偷地或鼓动别人去针对物业吧,为爱车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