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可能,只是侦查终结之后,无关的事物返还给当事人而已。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拿回物品是正常!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物品与案件无关系就会通知家人取回或者本人出来时自取,与是不是会放入案情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