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市公安局给出答复: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在宁波连续居住满三年(必须有个年居住的证明,如《暂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二是有固定住所,三是有稳定工作,四是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政策需要咨询当地县(市、区)公安机关。 点击进入原帖>>>相关阅读>>·[城管回复]缺德!随意开窨井盖给菜园浇水·[质监局回复]面包吃出塑料袋碎片如何维权·[人社局回复]技师补贴给个人单位怎能克扣·[交通委回复]无线公交查询将覆盖鄞州北仑·[公安交警回复]严改!网状线竟当成停车线·[住建委回复]新江桥重建能否拓宽两侧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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