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反了吧财务向股东借款老板不承认岂不亏大了 是股东借公司款吧借据必须本人签字 可以做司法鉴定如果是现金必须如此如果是银行转卡可有银行回单出现你所描述的情况 如果该股东就不承认 通过司法途径又追不回来 财务经办人当然要承担责任
一,借条上面必需清楚说明借款人是公司,二,借条上面必需加盖公章。三,借条上面,会计与出纳都不应该签字。因为借款人是公司。这里的借条形同就是借款合同。上面只能有借款人与被借款人双方签字,其余无直接关系之人不应该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