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有效标准好像还是《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其中确实没有腐蚀性物质,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也规定了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控制,只是没有作为重大危险源控制。个人理解其腐蚀性是较为缓慢的过程,相对爆炸性、毒性这种突发性较强的危害要慢些,控制消除更有余地,所以未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