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提交材料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