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证据不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经半个月了,还没消息,派出所也不放人,家人该怎么办?主犯在逃

2025-04-29 1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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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同案犯在逃的,为了防止串供、毁证,警方一般会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正在采取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是为了侦查讯问的需要。作为嫌疑人家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律师能了解其生活、心理、精神上的基本状况;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2、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