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船舶,飞行器属于动产,因为价值巨大,我国法律将他们拟制为准不动产。
但是车辆,船舶,飞行器等动产,自交付发生所有权变动。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且这三种动产,可以设定抵押权。
合同生效,物权不发生变动。合同只是负担行为,就是双方均承担权利和义务。只是一种请求权,必须双方各履行义务,一方履行交付价款义务,一方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而且他们的权利主张需要相对人的交付行为才可以享有。
而交付行为,属于物权行为,只有发生交付,才产生动产所有权的转移。
登记,只是为了保护交易行为中的善意第三人而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