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化学方程不能写可逆符号。
只能写“=”,不然就无法说明物质在反应中是放出还是吸收热量。
热化学方程式用以表示化学反应中的能量变化和物质变化。热化学方程式不仅表明了一个反应中的反应物和生成物,还表明了一定量物质在反应中所放出或吸收的热量。
扩展资料
书写和应用热化学方程式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反应热与温度和压强等测定条件有关,所以书写时指明反应时的温度和压强,若是标准状态下,即温度为25℃(298.15K)、气压为101kPa时,可以不注明。
(2)各物质化学式右侧用圆括弧()表明物质的聚集状态。可以用g、l、s分别代表气态、液态、固态。固体有不同晶态(同素异形体)时,还需将晶态(形)注明,例如S(斜方),S(单斜);C(石墨),C(金刚石)等。
(3)热化学方程式中化学计量数只表示该物质的物质的量,它可以是整数,也可以是分数。
(4)△H只能写在化学方程式的右边,若为放热反应,则△H为“-”;若为吸热反应,则△H为“+”。其单位一般为kJ/mol,有时也用J/mol。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热化学方程式
热化学方程式跟是不是可逆反应一点关系都没有,热化学方程式是一种标准化方程式,只表示该反应正向反应(不一定是正反应,所谓的正逆也只是好让人区分而已)时温度的变化,所以只能画等于号。注意,只里温度的变化不包括相反方向反应所带来的变化。
不写,热化学方程式只是表明反应一定物质的量的物质所吸收或放出的热量,尤其热化学方程并不关心初始状态、平衡状态的具体浓度或物质的量,只关心有例如1mol反应物变成产物吸收或放出热量多少。即便是典型(反应明显不完全)的可逆反应,书写热反应式时,都是不写可逆符号的.写出来尽管不算错,但纯属多此一举,不合一般规范。有些书上写了可逆符号只是告诉你反应的状态而已,做题时不用多此一举的写上去。
热化学方程式是表示化学反应中的物质变化和焓变(或能量变化;热量变化)
书写和应用热化学方程式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反应热与温度和压强等测定条件有关,所以书写时指明反应时的温度和压强(25℃、101kPa时,可以不注明)
(2)各物质化学式右侧用圆括弧()表明物质的聚集状态。可以用g、l、s分别代表气态、液态、固态。固体有不同晶态时,还需将晶态注明,例如S(斜方),S(单斜),C(石墨),C(金刚石)等。溶液中的反应物质,则须注明其浓度,以aq代表水溶液,(aq,∝)
代表无限稀释水溶液。
(3)热化学方程式中化学计量数只表示该物质的物质的量,不表示物质分子个数或原子个数,因此,它可以是整数,也可以是分数。
(4)△H只能写在化学方程式的右边,若为放热反应,则△H为“-”;若为吸热反应,则△H为“”。其单位一般为kJ/mol。同一化学反应,若化学计量数不同时△H的值不同。若化学计量数相同,当反应物、生成物状态不同时,△H的值也不同。
(5)热化学方程式是表示反应已完成的数量。由于△H与反应完成物质的量有关,所以方程式中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必须与△H相对应,当反应逆向进行时,其反应热与正反应的反应热数值相等,符号相反。
(6)不标“↑”或“↓”
(7)热化学方程式一般不需要写反应条件,例如:△(加热),因为聚集状态已标出。
(8)有机热化学方程式用“=”,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