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申请再审的案件审查期限为三个月。也就是说,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之内,法院必须给申请人书面答复,即送达是否再审的裁定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