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促进旅游交通融合发展提出了很多务实有效的具体措施。《若干意见》提出“把交通和旅游功能纳入统一规划”,要求各地在编制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时,将旅游标识标牌、观景设施与交通基础设施统一规划、设计;“为游客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快进’交通网络”,提出要依托高铁、城际铁路、民航、高等级公路等“快进”交通网络,力争实现一种及以上“快进”交通方式通达4A级景区,两种及以上通达5A级景区;“创新交通旅游产品”的措施也有很强的针对性,如增开高铁、豪华列车、旅馆列车等特色旅游专列,开发适合旅游特点的特种观光列车等装备,发展邮轮旅游,形成分布合理的邮轮开发港口体系,建设邮轮旅游集散枢纽等。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教授李小波认为,《若干意见》具有较强的务实性,一是机制驱动力,六个部门联合推动,有利于解决旅游部门“小马拉大车”的局面;二是经济保障力,所提出的多种投融资渠道,有利于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三是技术创新力,交通与旅游融合应是服务质量、产品体系、信息体系的全方位创新融合。
《若干意见》针对哪些现实发展问题?李小波分析,一是历史古道与现代交通的错位问题。历史古道中丰富的自然与人文资源,会在快速的现代交通中“一闪而过”,容易造成游客“仰而不信”问题。二是文化线路与旅游品牌的脱节问题。严格说来,目前中国没有一条旅游线路拥有自己独特的知识产权。三是旅游线路上产业要素的缺失问题。除了服务站或者重要节点提供的基本食宿外,没有产业化发展意识。
“当前,中国旅游交通建设形成了实践倒逼发展的局面。如草原天路2016年共接待游客200多万人次,自驾车辆55万辆次,旅游旺季人满为患,远远超出道路通行设计能力,带来交通拥堵、生态环境破坏、设施不足、旅游体验较差等一系列问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主任工程师杨星说,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类似像草原天路的交通线路,一开始并未按照风景道标准进行打造,但实际中却发展成了线性旅游目的地。因此,旅游风景道建设必须从顶层架构入手,提前谋划,提前部署,避免旅游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如何推动《若干意见》落地实施?李小波建议,一是建立全程快乐新理念;二是开启全域文化新模式,思考如何促进交通和旅游融合,使散布的点状景区,变为文化上有机关联的整体;三是发展全线产业新经济,目前各地依赖“门票经济”,缺乏线路统筹的产业观,旅游和交通融合发展要加快探索和实践的步伐。
杨星认为,《若干意见》对未来旅游交通发展提出了非常好的构架和宏伟蓝图,要实现《若干意见》的预期目标,需关注以下问题:一是各地应成立针对旅游交通工作的衔接部门或组织机构。二是融资渠道与稳定性问题,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从而形成旅游交通尤其是旅游风景道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与融资渠道。三是统筹协调交通建设与旅游需求的技术标准。如高速公路服务区如何完善旅游功能,普通公路服务区、养护道班等如何与旅游公路驿站有机结合,旅游风景道服务设施、内容及设置标准如何确定,道路交通指路标志与旅游风景道标识系统如何对接等,都是迫切需要解决和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