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在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核准了相应建筑施工类经营范围;
(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列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新申请、增项、升级,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套,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套)用A4纸装订成三册,其中:
第一册
综合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公司章程(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
③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
⑥企业经理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⑦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⑧企业近三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
⑨企业资质标准所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等的相关证明。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③、④、⑦、⑧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第二册
人员材料
①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
②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凭证(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
③标准中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凭证(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
第三册
业绩材料(新申请、增项核定除外)
企业完成的与申请事项相关的代表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
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1.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按照《标准》中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