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与原来的丈夫离婚三年后,现在迫切希望能复婚。请问题:复婚的手续该怎样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般而言,男女双方办理复婚手续,应按下列程序办理:①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②各自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及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等证明;③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离婚后与他人再婚又离婚,则还应带上与他人离婚的有关法律文件,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跟结婚的时候提供的材料一样
虽然叫复婚,但是跟结婚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