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十字路口自行车与汽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2024-11-22 01: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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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你好,按照你说的,双方负同等责任应该是正确的。超速不会直接导致事故,只是加重了事故的后果。如果都按照规定让行,超速是不会导致事故的。(此外这个事故中,如果是行人,那么机动车负全部责任)

  1、非机动车没有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2项,车辆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统称)

  2、小客车超速。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3、双方均没有注意闪光警告信号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4、双方均没有确保安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二、非机动车一方死亡伤残赔偿费,在交强险保额范围内的(死亡伤残11万,医疗1万),机动车应当全额赔付。交强险不够赔付的,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责任:

回答2:

听了您的问题,我的猜想是自行车是否是在绿灯情况下过的马路(我所说说的绿灯.是指汽车东西方向是红灯,自行车南北方向是绿灯)如果是这种情况,应该是汽车负责,当然现在不是这种情况,自行车是被转弯的汽车撞到的,如果汽车是行驶在特定的转弯线路而且没有超速的情况下,自行车是应该避让汽车,而您给我的另一条件是汽车是超速状态,所以汽车应该负全部责任,不知道我的这段分析是否跟您的问题有关,但是我这段分析并没有带任何感情色彩.

回答3:

又是自行车,说了多少次自行车过马路要下车推行,就是不听。害人又害己。

回答4:

这个要看是谁撞上谁了,如果是自行车行驶的道路不对的话,汽车可以免去部分责任。

回答5:

你得首先要知道 他在黄灯时通过的准确速度 (监控可以查到)如果真像你说

的 他是超速驾驶 那么他是要负主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