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我爸妈给我首付50万买了套房子房产证开始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婚后在共有人加了我的老婆的名字

2025-03-01 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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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可以。但婚后为你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必须得到男方同意,且该房产已取得房产证;

2、在房产证上为你加名后,该房产就属你们夫妻共有财产。

对房产的共有方式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时不注明共有份额时,则该房产属于你们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一半,你所占份额相当于男方赠与给你;

3、为配偶加名不麻烦,手续很简单,带上原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等,双方共同到房产中心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需要的费用:登记费及工本费100元左右、权证印花税5元即可。

扩展资料:

婚前房,指的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或者是贷款购买的房产。

2010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一时间引起热议。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

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

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

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

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前房

回答2:

本来婚前是个人财产属于你自己一个人的。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就相当于你把一半房产已经赠与女方了。所以这个房子是有女方一半儿的。男方可以主张婚前首付和婚前贷款的权益。剩下的部分一家一半儿。你俩可以协议下房子归谁。要房子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回答3:

是婚前你父母给买的,新婚姻法规定,这个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不过你房产证加了她名字,我觉得最好去问问律师吧。你可以保留首付是你父母给的,还有月供都是你再给,你老婆没出一丝一毫的证据

回答4:

加了名字就相当于赠送的。不过可以举证责任,后面贷款让她还。

回答5:

占有不了,这是婚前财产,如果她声明要分房子的话,就去法院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