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体制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军龄是应该计算在工龄之内的。
如果本人是在体制内的单位工作:
1,首先应该向本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询问一下,本人的军龄是否已经计算在工龄之内;
2,如果本人的军龄尚未计算在工龄之内,可以写一份要求接续军龄为工龄的申请,通过本单位上报上一级的人事主管部门。上一级的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核定之后,军龄就可以接续为工龄。
只有退伍证不一定可以(各地区不一样),建议去你父亲退伍落户地区的民政局安置办查询,并让他们开具入伍、退伍的时间证明。如果当兵时间较早,安置办就不一定能查到了,可以去街道武装部试试,应该可以查到。
可以去部队上找找看,如果实在找不到原始档案,也可以让部队组织部领导给开个证明,这些办齐了到地方上社会保障局协商工龄事宜,证明确凿应该算工龄。
档案存放职介中心病退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病退工资通常是低于正常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