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60岁及其以上 本人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之月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城乡居民。老年人员可选择两种方式参保。一种是老年人员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另一种是有条件的老年人员也可一次性缴费,缴费标准有每月40元、60元、90元三个档次,缴费金额按本人距75周岁的月数计算,最低不得低于60个月。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