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以长期病假为借口不来上班,怎么处理?

2024-11-15 0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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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以长期病假为借口不来上班,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生病的证明。
如果确实需要请假的,按照法律的固定给予其假期。
如果不能提交证明的,可以按照公司制度,按照旷工处理,超过一定的次数后,按照严重违纪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
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