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女方一人贷款,老公不知道,老公是否还款的的问题,首先需要看这笔款项的用途。如果该款项使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即使您不知情,也是需要进行偿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为了逃避夫妻共同债务而选择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财产给另外一方。该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只是在夫妻内部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男方或女方一人承担全部债务。
你老婆以个人的名义贷款的钱你不用还的,并且你也没有签字的。
除非是你老婆被人家法院起诉
然后法院可能会拍卖他的个人财产。
老婆一个人的名义贷的款在老公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和老公没有任何关系,就没有必要替他去还款。
在婚姻法上老婆和老公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所以说其实老婆以个人名义贷的款,老公不知道的情况下也是需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