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的问题日益突出。在2019年国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新《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文件中都提出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对于农民增收、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如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呢?
1、支持返乡人员依托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
鼓励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农村的发展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年经人选择了返乡就业创业,国家对返乡创业人员的支持力度也是非常大,包括税费减免、场地安排政策、给予创业补贴等。
2、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工作
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目前,在一些宅基地比较短缺的地区,出现了部分家庭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却分不到宅基地的情况,为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闲置宅基地的整治工作也是迫在眉睫。
3、支持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房屋买卖
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
根据我国法律政策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是在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间进行买卖,不过房屋买卖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